
原住民族委員會,為了解決原住民族語瀕危困境,並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1 條「對學前教育之原住民學生提供其學習族語、歷史及文化之機會」,原民會參考了國外毛利語、夏威夷語及屏東縣客語沉浸式教學幼兒園之經驗,確立族語復振邁入「向下扎根」的新方向,培育出族語沉浸式教學師資、研發族語沉浸式教學教材及發展出都會型、原鄉型、瀕危型幼兒園族語沉浸式教學模式外,更希望透過本計畫之成果效益評估作為未來全面推廣之參據。

透過區域原資中心得以建立各區域內學校聯繫、資源分享平 臺、提供諮詢及經驗交流,主要業務為辦理全國性原住民族教育事 務,包含訂定年度工作計畫、定期召開工作會議、辦理跨校原住民 學生教育事務等,並定期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及學生輔導增能活動及 特色課程。